公開討論區-題目: 立法規推行標準工時,試談談推行的利弊。

標準工時 : 標準工時是一種勞工政策,是由政府為僱員設立標準的工作時數,僱員若超時工作,僱主必須作出額外的薪金補償(即俗稱OT補水)。有些人會把標準工時的概念與”最高工時”混淆,”最高工時”是指政府規定僱員工作時數的最高上限,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容許僱員的工作時數超過最高工時。

各地實行標準工時的情況:
1904年,澳洲的聯邦調解仲裁法庭(今澳洲工業關係委員會)把每週標準工時訂為48小時,並先後於1930年及1947年縮減至44小時及40小時同

參考網站:

淺談在香港推行標準工時的可行性

研究實施標準工時 – 林健鋒 (15/2/2012)

標準工時立法 支持反對參半

同學們﹐請試從不同持份者(勞工、僱主、政府等)去思考”標準工時”對就業人士的健康、家庭生活、僱主經營成本、勞資關係、中小企壓力等利弊進行分析。

除了發表意見,也請積極回應同學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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