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詞-藥物專利

對藥廠而言,專利權所能帶來的龐大利益有八成來自發達國家的市場,因為那裡的消費者有能力支付隨專利權而提升的藥價。由發明到產品推出市場,整個過程的費用可能高達3-5億美元(約23.4-39億港元)。因此,藥物專利權正提供經濟誘因,抵銷他們斥巨資開發新產品之後能獲得應有的回報。

對病人而言,藥物專利權保證了藥廠的利潤,令藥價高企,病人遵從醫生處方購買藥物,似乎別無選擇,只得以高價購藥治病。發展中國家的病人,因負擔不起昂貴藥物費用而死亡,同時因藥廠不重視發展中國家的巿場,不積極研發傳染病疫苗及藥物,以致傳染病盛行,同時也威脅全球人類健康。

延伸閱讀:藥物專利

概念詞語-公共衛生

 

1.人們對公共衛生理解的因素
-個人因素:教育程度、生活模式、年齡、對疾病的經歷
-政治因素:政府的法律、資源分配
-國與國間合作及交流:跨國組織的公共衛生政策
-社會因素:資訊傳播速度、家庭結構(例如:家庭大小)
-經濟因素:地區或國家的發展程度
-文化因素:傳統習俗、道德觀念、宗教信仰(迷信)
-環境因素:自然環境、居住環境及工作環境
-科學與科披因素:科技進步令診斷、治療及疾病預防的方法大大改進

2.世衛的成就
2.1推動藥物公平分配方面:
-協助各國執行TRIPS協定
-提醒各國關注公平分配藥物
-向跨國製藥公司施壓

2.2控制傳染病方面:
-制建國際規範,例如「國際衛生條例」
-對新型傳染病的爆發發出警告
-發佈和收集資訊有關新型傳染病的爆發
-推動各地合作研究傳染病

2.3控制非傳染病方面:
-為「健康」下定義
-在全球推廣健康觀念
-收集非傳染病的數據並研究決定健康的主要因素\

3.世衛的局限
3.1推動藥物公平分配方面:
-未能平衡貧窮和富裕成員國之間有關取得藥物方面的利益
-只能依靠製藥公司和富裕國家的捐贈
-沒有權力約束有關世貿藥物專利權的協定

3.2控制傳染病方面:
-沒有權力迫使各國執行有關規定
-因成員國眾多,難以集中力量處理各國有關公共衛生的問題
-未能防止新型傳染病的爆發

3.3控制非傳染病方面:
-難以改變各地人民的生活方式
-依賴各地政府推廣和實踐有關健康的資訊
-難以改變各地決定健康的國家,如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

3.4跨境衛生合作的功能
社會方面:
-加強對大規模疫症蔓延事件的應變能力防止傳染病蔓延
-保障本地與周遍地區市民的健康
-使衛生資源更有效地運用

政治方面:
-改善與周遍地區政府有關疫症方面的溝通 加強各地對衛生事務的責任感

經濟方高:
-確保疫症不會影響商業貿易
-增加與周遍地區的合作

4.健康的決定因素
個人因素:
-年齡、性別及遺傳、生活習慣、工作環境、收入

科技因棄:
-科技進步使人類對健康有更深認識,可透過各種客觀的健康標準,加上科技的進步,使人類更能掌握自己身體的狀況。
-科技進步帶來了「文明病」

宗教因素:
-對於用膳,不少宗教對此有一些特別的習俗和規定,稱為(膳規)
-膳規不但是飲食規條,也是精神健康的培養

文化因素:
-文化背景影響人類的飲食習慣,如中國傳統文化強調養生, 透過飲食及生活習慣可以促進健康,延年益壽。
-快餐文化帶來肥胖問題

5.社會階級對健康觀感
中產階級:較關注健康、掌握較多相關資訊、具經濟能力負擔醫療開支及較佳居住環境
勞動階層:較注重健康的功能性,較少注意職業安全、醫治護理與預防疾病

6.影響醫療科技發展的因素
-生活質素:人們對健康的關注度不斷上升、文明病日趨普及
-經演因素:專利權保障藥物開發者的利益
-政治因素:政府分配資源時,以公眾健康為優先考慮
-社會發展:人口老化問題日益嚴重、醫療科技發展會受國家發展步伐而出現差異

7.評估一個地區健康的指標
-預期壽命高、嬰兒夭折率低:代表醫療技術優秀、公共衛生設施完善、政治穩定、物質富豐等。

8.健康不平等
某組群的死亡率或患病率高於其他組群,基於沒有得到足夠的醫療資源。
因素:階級、社會支援、醫療系統及社會對疾病的歧視(如愛滋病)等

9.藥物專利權
由於開發時間長,成本高,失敗率也高,放開發者會申請專利權, 以保自身利益。

藥物專利權的影響:
-保障藥物開發者的利益
-吸引資金作新藥物開發
-藥物研發走向商業化
-開發者操控價格,有機會使醫院和病人負擔大增
-「彷製藥」受限制,威脅貧窮國家病人的生命、健康

10.仿制藥
不受專利權保障,藥物配方、成份、劑量及藥效與專利藥相同,價格比專利藥物便宜。

11.生物科按帶來問題
-違反自然(複製人)
-道德問題(由胚胎抽取幹細胞)及家庭倫理(試管嬰兒)
-安全性(基因改造食物)

12.生物科技用途:
-改良農產品質素
-解決生育問題
-改進診斷治療及預防疾病的方法

13.疫苗接種
先減低病毒毒性,再將良性病毒接撞在人體內的技術,對人體產生保護,避免因感染病毒而患上傳染病。

14.抗藥性
因為濫用抗生素,令細菌適應力變強,使抗生素失去功效。

15.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沙土)
自一種冠狀病毒(SARS-CoV)引起的呼吸道傳染病,首宗個案在中國發生。
症狀:發燒、發冷、頭痛、疲倦、肌肉痛或肚瀉等

16.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
是由感染屬於絲狀病毒科的埃博拉(伊波拉)病毒所引致,人類感染的死亡率達90%
症狀:突發性發燒、極度虛弱、肌肉疼痛、頭痛、咽喉痛等

17.禽流感
由主要影響鳥類和家禽的流感病毒引致,人對該病的兔疫力極 低、甚至沒有,一旦病毒在人與人之間傳播,流感便爆發。

18.豬流感
豬流感是由H1N1病毒引起,其病徵與人數季節性流感相似。

19.生活模式病*
又稱文明病,由於飲食、生活習慣及環境等因素改變引起例子:「三高」,分別為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

20.香港的頭號殺手為癌症,首五類致命癌症依次為:
-肺癌
-大腸癌
-肝癌
-胃癌
-乳癌

據預計,大腸癌或於2015年成為本港癌症「 頭號殺手」,其主要原因為港人生活水平提高,變成大吃大喝習慣,少做運動。

21.癡肥
異常或過量脂肪累積會損害身體健康,身體質量指數(BMI)是衡量人們肥胖程度的粗略指數,癡肥是導致慢性病風險,包括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等的主要因素

22.人口老化
當60歲以上人口比例的增長率比其他年齡組別快,人口老化現象出現,主要由於現代人口預期壽命更長,以及生育率下降,中國及香港現正處放人口老化。

23.長者醫療券計劃
提供醫療券以資助長者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透過分擔部分醫療費用來推廣與病人「共同承擔醫療」的理念,以確保善用醫療服務。

24.三個預防眉面
第一層:宣傳及教育大眾健康生活的重要性、提供防預疾病的措施
第二層:及早診斷及治療
第三層:避免病情惡化、提供復康支援
如投放資源在第一層,可有效防止疾病蔓延,但香港政府將大部份資源投放在二及三層。

 

 

25.器官捐贈
對器官衰竭病人,器官移植是延緩他們生命的唯一希望,為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市民積極支持器官捐贈是十分重要的。

26.人體器官非法交易
內地自2007年起禁止人類器官交易。由於合法隸宮供應不足,一些病人向黑市市場進行人類器宮交易。

27.安樂死
香港醫務委員會定義「直接並有意地使一個人死去,作為提供的醫療護理的一部分」 。

28.基因改造食物*
改良農作物的特質,從而抵抗病毒、書蟲或除草劑的損害。

主要反對原因
-個人方面:基因資料洩露個人私隱
-倫理方茵:破壞大自然規律
-生態方面:原生生物有機會因此滅絕

29.食品安全
探討食品加工、儲存、銷售等步踐中如何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患病機會及防範食物中毒。

29.1道德倫理考慮
生物科技的發展項目眾多,但並非每一項都為社會所接納。須以立法規管,確保生物科技發展帶來好處,並從道德及倫理、經濟、 社會方面考慮利弊,訂下明確規限。
-生育方面,訂立《人類生物科技條例》
-食物基因改造方面,鼓勵公佈食物成分,訂立《基因改造食物自願標籤指引》

30.試管嬰兒
過程包括先以人工受精,胚胎在培養後放回母親體內直至完成懷孕,精子及卵子可以是聽於第三者的。

31.複製科技
透過復製技術(如複製器官,可以治療先天性的缺陷或疾病), 造出品種較佳的生物。

32.醫療融資
以自願或強制形式,市民以醫療保險或醫療儲蓄戶口承擔部份醫療費用。

33.醫療旅遊*
-旅遊中若包括疾病健康、醫療音整理、康復休養,即可稱為醫療旅遊。
-這種旅遊模式將治病、療養及旅遊結合。旅遊者會按其病情和醫生建議,遊質和治療在選擇合適的旅遊區後同時進行。

34.醫學美容
是通過醫學手段來改變身體外形、色澤及改善部分生理功能,為加強身體外在美感,而進行的一系列的治療,包括藥物、儀器及手術等

衍生問題
發生美容醫療事故,危及性命

醫學美容成因
大眾:香港人追求社會建構出來的「美」,例如美白、纖瘦、豐胸和V面等
政府:監管不足,對「醫療」和「笑容」業的定義模糊
傳媒:追捧及廣泛宣傳美容行業
市民:誤信高科技

35.侍產假
-是僱主提供男性僱員照顧產後妻子和初生嬰兒的有薪或無薪假期。香港主流支持立法,認為僱主應提供三天有薪侍產假, 期間僱員每天可獲發其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行法例允許公務員在嬰兒出生後可享有五個工作天的有薪侍產假

支持
-減輕母親照顧嬰兒的負擔
-減低母親患上產前或產後抑鬱

反對
-可能因請替工而導致短期內成本上升
-生產力降低

36.食物銀行
為非學利慈善機構,向經濟困難人士提供暫時性膳食支援。
以優惠價出售食物之餘,熟食、乾糧或餐券由團體及私人捐助或捐贈,過往有銀行、酒店、超市、連鎖快餐店及食品供應商參與。

37.TRIPS協定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簡稱。世質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簡稱TRIPS協定)在1995年生效,自於世界各地對保護知識產權的法規各有不同,所以它們進行貿易時容易引起紛爭,是項協議有助於確保各世貿組織成員對知識產權有一定的保障。

主要重點如下:
-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
-藥物和生物科技的知譏產權也被納入保發範圍
-發展中國家有5年過渡期實施協定,最低度發展國家則有10年
-TRIPS協定不是法令,各世貿成員國以TRIPS協定為立法的最低標準以保護知識產權。

 

通識急救箱—概念詞語:快餐文化

快餐文化
快餐源於美國,例如麥當勞、肯德基等美式快餐名牌。人類的生活節奏愈來愈快,所有忙碌的人都開始加快吃飯所用的時間,這不費時又美味可口的快餐便逐漸成為了主流。快餐店的特色是食物標準化,講求成本低但快捷製作食物,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例如多吃易肥胖、中風。

全球化、公共衛生

藥物專利與仿製藥(倒數45天)


參考網址:http://www.cyberschool.oxfam.org.hk/articles.php?id=87&page=7

藥物專利權與仿製藥

關鍵詞:藥物專利、專利權、財產、知識產權、健康不平等、人類健康權

衝突點:人權、企業責任、成本與盈利、富藥廠與窮國

為何要有藥物專利權?

專利權為保障發明者的利益,以及發明品的知識產權而設:一方面,發明者的努力得到合理的回報;另一方面,在指定時間內,發明品的用途、生產和銷售皆受保護,條件是發明者須披露發明品的有用資訊,使其他單位能在限期後再生產,從而促進技術和科學發展。

製藥團隊投放了龐大資源,牽涉多項研究開發及大量參與者,過程承受極大風險,故需專利權制度保障投資。而新藥研製成功,公開相關資料亦有助醫學發展。

健康權:在國際人權分類上,被歸類為第二代人權(第一類人權指政府不該過度侵犯人權,第二代人權則是政府應該積極提供相關服務。)有學習認為,大製藥廠多在歐美國家,應讓有義務關注落後國家的健康問題,而不是透過專利使落後國家的人民無藥可醫。

世界貿易組織規定,所有成員國必須給予製藥公司所製造的新藥至少20年的專利。可是,由於各國在科技發展的差距,絕大部分的專利都屬於已發展國家的私人企業。美國專利和商標局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的資料顯示,在1997年至2001年期間,以美國為首的15個已發展國家,獲授予的醫藥專利佔全球約95%

私人企業從專利所得的授權費,提高了發展中國家應用新發明和新技術的成本。因為藥商壟斷了專利藥物的供應,它們可以提高藥物售價,獲取豐厚利潤。由於藥價昂貴,發展中國家人民往往因無力支付昂貴的藥費而得不到治療。此外,窮國因受制於世貿的規則,不能生產或入口較便宜的仿製藥 (仿製藥的主要來源是專利法例較寬鬆的國家,例如巴西及印度。由於仿製藥不需獲得授權,與品牌藥物的分別只在於名稱和價錢,而兩者的配方、成份、劑量和療效則無異。),藥物救援對窮人來說愈來愈遙不可及。

TRIPS給予新發明的產品及其生產程序一刀切的20年專利期,令不少國家一開先河地把藥物納入保護範圍。絕大部份的藥物專利為發達國家的大藥商所擁有,TRIPS變相給予這些跨國藥商20年的專利,令藥商壟斷了專利藥物的供應,可以透過提高藥物售價增加利潤。此外,TRIPS也杜絕其他藥廠生產仿製藥,令這些價錢較低的仿製藥幾近絕跡,大大削弱了貧窮人負擔藥物的能力。

爭議個案─藥物專利權及愛滋病:南非政府的案例

西方國家多數認為他們擁有一個巨大的製藥產業,研發各種新藥,世界上所有國家都應該要尊重他們研發所得的專利權。

南非是愛滋病的「重災區」。根據國際關注愛滋病組織AVERT (www.avert.org) 的資料,現今南非人口約有四千萬,其中有28%人口受愛滋病毒 (HIV) 感染 (即超過五百萬人),佔全球受愛滋病毒感染總人數的18%。

在1990年代,愛滋病在該國擴散,直至1998年,愛滋病感染率更高達22.8%。南非政府受到重大的社會壓力,可是政府沒有足夠資金向大藥廠購買藥物,故此在1997及1998年推出相關法案,容許從巴西及印度等國家入口仿製藥。事實上,當時被認為最佳的抗愛滋病藥物「雞尾酒」療法,使用專利藥的每人每年成本高達 $15,000美元。不過,在沒有專利法律的印度,卻能以約 $350美元的成本提供仿製的「雞尾酒」抗愛滋病藥物。南非政府在1997及1998年通過的法例,就是允許進口這些較低價的藥物,以求令更多的南非愛滋病人得到治療。

當南非爆發愛滋病危機時,美國的愛滋藥品卻極為昂貴,遠超過大部分非洲人能夠負擔的價格,於是,南非政府表示準備要購買另一個版本的愛滋病抗病毒藥,而另一個版本的愛滋病抗病毒藥只花比原先價格極少的價錢就可以買到,因為他們找到了一間懂得製造這藥的印度藥廠,而只要南非政府不遵守該項專利權,他們只要花原先成本的極少比例就可以拯救許多的人命。

不過,那時候美國政府認為不可以,因為美國的藥廠經過大量投資才研發出那藥品,印度藥廠不能連專利授權費用都不付,就自行製造一大堆這種藥品。因此爭議就產生了,最初美國藥廠控告南非政府,阻止他們購買美國藥廠眼中的盜版愛滋藥。

這次訴訟拖延了三年,在樂施會、無國界醫生等多個國際組織發起行動後,加上國際社會的抗議聲音,藥廠最終在2001年撤消起訴,這案件得以解決。可是,在1997至2000年期間,南非約有四十萬人死於與愛滋病有關的疾病。美國藥廠基於人道立場放棄了訴訟。

支持藥:

製藥業必須投入非常高的研發成本,但生產成本卻很低廉,因此專利權對製藥業收回研發成本是必須的。根據美國phRMA統計,在2000年平均研發一種新藥的成本是8億美元,平均5000個藥物混合物裡面只有1個能夠上巿,而10種核准上巿的新藥只有3種能夠獲利。所以,專利制度不只是收回那種藥物本身的成本,還要收回其他研發失敗藥物的成本。

反對藥物專利:

現在給予目前的藥物專利過多,根據統計,美國十大製藥廠每年花210億美元研發藥物,但總銷售額扣掉研發成本後仍高達1000億美元盈利。再者,不少政府也會資助藥廠研發新藥。還有,專利權並不能激發落後國家研發藥物,只會加重這些國家的負擔。

仿製藥的出現-由於原廠藥受到專利權的保護,售價不菲。其他藥廠依原廠藥申請專利時所公開之資訊,產製相同主成分的藥品,即仿製藥。仿製藥能達到「化學相等」、「生物相等」及「療效相等」,但價錢則便宜多了。美國生產的抑制胃酸分泌Astra Merck,售價每粒 $3.76美元,但印度的仿製藥要只需$0.09美元,價格相差四十倍。

印度、埃及、泰國和巴西等國家,更已發展出具規模的仿牌藥制造業,它們不但能以低成本制造藥物滿足國內需要,同時更能把藥物輸出海外發展中國家。

持份者(跨國製藥公司、發展中國家)

  1. 跨國製藥公司:發展中國家的仿製藥,直接影響專利藥物的市場。他們認為,要成功地把一種新藥帶到市場約須5億美元,投資者付出巨額投資和承擔高風險,必須有合理回報,全球統一的20年專利權年期和價格標準是合理的。專利權鼓勵投資,並有助獎勵發明,更能有效地為發展中國家面對的傳染病找到治療良方。企業和個人一樣,都有權保障他們的知識產權免被他人盜用。
  2. 發展中國家:貧窮國家在公共醫療上的投入低,藥費須由病人支付;高昂的藥價會直接影響國民的生命。如三大傳染病:愛滋病、肺結核及瘧疾的發病及死亡率主要在發展中國家最高。假如沒有廉價的仿製藥,死亡人數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