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小眾

概念詞:人權、自由主義、慱統思想、道德規範、社教化、傳統家庭功能

LGBTI這名詞,的確是近年才興起 – 這是對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跨性別人士 (Transgender) 和雙性人(Intersexual)的合併簡稱;LGBTI人士與傳統的男/女性別認同以及異性戀性傾向相比,人數較少,也有稱性小眾。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2017年,台灣將成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區,除了台灣外,另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如荷蘭、加拿大、英國、美國、南非等,亞洲只有台灣承認同性婚姻,香港仍未進行立法討論。

香港變性人婚姻 : 2013年「W小姐案」,變性人提出司法覆核並勝訴,變性人在港可合法結婚。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反對 同性戀婚姻

  1. 過分自由 難阻亂倫

如果按照自由原則,法律制度也不能阻止亂倫及人獸戀等愛戀的關係合法化,同時亦需要賦予任何形式的締結婚姻對象如亂倫及人獸戀在法律約束的婚姻制度下所享有權利和需要履行的義務。同時,只要締結雙方或多方同意,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關係也不用被遏制,因為任何人都有選擇配偶的權利。

  1. 打破傳統 引發問題

傳統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的價值不只在於其法律上的地位和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關乎與一個社會家庭道德觀和家庭結構的問題。如果讓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們擔憂不只是一個傳統婚姻制度的改變,而是一連串有關道德、家庭結構、和婚姻角色在社會上的問題。

  1. 異性婚姻 助孩成長

傳統婚姻更含有傳宗接代和社會化等功能。第一,同性戀夫婦不能生育,不能顧及長遠人口發展需要,尤其在一些生育率偏低的國家,雖然法律下不會阻止同性戀者同居,但反對同性婚姻的持份者認為也不能在法律上間接鼓勵讓同性戀者結合。第二,兩性結合的家庭在社會上有着社教化。

異性戀者的子女在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單位裡可以學習兩性在社會上所扮演的角色,有研究指出,在同性戀者結合的家庭結構下長大的小朋友,其兩性關係的發展不如在異性夫婦結合的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小孩好。

支持 同性戀婚姻

  1. 選擇婚姻 不分性向

在自由主義下,一些普世價值如自由及平等適用於所有人,同性戀者有選擇不同於主流性向的自由。在自由主義前,人們有自由選擇配偶和個人生活方式的權利,沒有人和任何一個法律制度有權利阻止和剝削任何人,包括同性戀者,選擇配偶和締結婚姻對象的自由和權利,情況就如不能限制已成年的男女希望締結一夫一妻制的傳統婚姻制度一樣。

  1. 法律約束 人人平等

除此之外,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持份者最關注的是在同性婚姻未合法化的情況下,同性戀者即使有締結婚姻的意向,只能算是同居的關係,並不能享有受法律約束的婚姻制度下撫養親屬、醫療探視及財產繼承等重要的權利。

同性戀者除了和異性戀者一樣在法律上有自由結合或締結婚姻的自由,也應與異性戀者一樣可以享受受法律約束的婚姻制度下所賦予的權利和需要履行的義務。

資料來源:  文滙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4/11/03/ED1411030029.htm

 

 

香港土地開發爭議

概念詞:地產霸權、租金管制、地積比率、棕地、土地業權、上車(置業)  上樓(入住公屋)、劏房、競爭力、社會和諧、歸屬感、管治威信、社會流動性、M型經濟

香港的樓價高企原因 (供不應求)

  • 政府限量供應土地 (高地價政策)
  • 內地人士來港置業 (資金逃避到港)
  • 港人視置業為投資或成家必備

解決香港的樓價高企

  1. 限制每人購買房屋數目及買賣次數
  2. 提高印花稅以增加炒家成本
  3. 增加土地供應(填海、開發新界地區、舊區重建、增加土地)
  4. 增建公屋減低租樓需求。
  5. 租金管制,減低投資者收租的誘因。
  6. 政府讓中小型的發展商參與發展,避免大型發展商囤積大量土地,推高樓價。
  7. 政府須訂定完善的人口政策,並小心評估市民對私人樓宇的潛在需求(如作投資之用)。
  8. 政府應加快發展不同的經濟產業,以減低過分倚賴金融和房地產業對經濟帶來的風險。
  9. 政府宜增加市民的就業機會,提升他們的負擔能力。

高樓價對香港的影響:

  1. 從經濟角度:私樓樓價貴,一般人難以負擔,即使是中層階級亦無法購買,他們會選擇租樓居住,租屋需求求過於供,導致租金節節上升
  2. 從社會角度:香港長期土地短缺,私樓售價和租金均高企,低收入人士難以負擔,可是公屋輪候時間長,他們只能入住籠屋或劏房,居住空間狹小,對身心健康有不良影響
  3. 加深內部矛盾:一般巿民對政府因打壓樓價不力而埋怨政府,針對地產商而提出的「反地產霸權」,政府很難在打壓樓價與保持穩定之間作平衡,影響管治威信
  4. 削弱競爭力:對外方面,香港經濟現時主要動力來自金融業、服務業,樓價高企亦帶動商業樓宇和舖位租金及售價上升,增加了營運成本,削弱了吸引外資的競爭力。對內方面,租金高企,導致不少具備香港傳統特色的小店結業,大型連鎖店才能負擔租金,削弱了巿民的選擇權。

房屋問題如何影響社會凝聚力和社會發展。

  1. 影響社會發展,住屋環境欠佳:中、下階層面對不同的房屋問題,例如年輕人難以置業;私人樓宇的租金不斷上升,不少低下階層人士被逼租住劏房、籠屋、板間房。加上輪候公屋需時,不少市民都希望政府能推出措施以滿足他們不同的房屋訴求。
  2. 有損社會凝聚力:政府一直未能推出有效的措施以紓緩問題,因而加深市民的怨氣。若情況持續,可能導致社會內部出現互相指責的情況,萌生「仇商」、「仇富」的情緒,削弱社會凝聚力。同時,這亦可能增加政府的政治危機,影響官民互信,窒礙政府施政。年輕一代可能因置業無望,難以在社會流動,對前景感到迷茫,影響對香港的歸屬感,這些都不利於香港的長遠發展。

香港就開發郊野公園這議題,各持分者之間有甚麼衝突?

持分者 衝突原因 具體行動
政府

Vs

環保團體

贊成:釋放土地, 滿足大量市民的住屋需要

VS

反對:對環境造成不能逆轉的破壞

環保團體透過傳媒, 向政府製造輿論壓力, 試圖改變政府的計劃, 而政府則不作回應或稍後展示合格的環評報告
地產發展商

VS

普羅大眾

贊成:更多商機和利潤, 增加香港競爭力

VS

反對:郊野公園的社會功能, 提供休憩和娛樂之地

購入郊野公園附近地皮, 和等候配合政府發展郊野公園而獲利。普羅大眾有無力感, 認為有地產霸權和官商勾結, 所以只好保持沉默
居住環境惡劣等候上公屋的居民

VS

居住於郊野公園附近的中產階層

贊成:釋放土地, 讓政府加快興建公屋, 以改善居住環境

VS

反對:大規模興建屋邨會造成噪音和污染, 落成後也會影響現有樓房的景觀

透過立法會建制派的代表支持政府發展郊野公園, 而中產居民則示威, 抗議, 向政府表達保持居住環境質素的要求

 

「大規模填海是增加香港土地供應的最合適方法。」你是否同意此說法?

支持:

  • 可靠性
    • 填海較開發郊野公園帶來更少爭議,較容易推行。
    • X司法覆核
    • X制度內途徑限制
    • 長遠較合適
    • 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
  • 長遠性
    • 填海較開發棕地能帶來更大的土地面積
    • 東大嶼都會計劃填海1700公頃,香港棕地只有約1200公頃
    • 填海效益長遠比開發棕地大
    • 能增加更多土地及房屋供應
  • 可行性
    • 填海較市區重建更容易做,並不需要進行一系列收購業權程序
    • 能較容易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

 

 

不支持:

  • 可靠性
    • 填海較開發棕地帶來更大社會爭議,不容易推行
    • 填海引起社會不少人士反對,相反開發棕地則得到社會普遍支持
    • 填海較難推行
    • 未能可靠地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
  • 長遠性
    • 填海效益長遠比市區重建低
    • 填海:重新開發土地;市區重建:善用市區用地
    • 有助便利居民生活
  • 可行性
    • 填海較發展高爾夫球場困難,因為發展高爾夫球場牽涉社會上層利益,亦有礙香港舉辦國際性高爾夫球活動

 

 

司法覆核

概念詞 : 社會公義、程序公義、公民權利、法治、權利和義務、司法覆核、公眾利益、社會政治參與、公民意識、公眾利益、社會公義、政治效能感、法治精神、公民參與、權利與義務。

司法覆核能否提高香港人的社會政治參與?

  • 市民進行司法覆核,實踐法律賦予的權利,例如向政府申請法律援助,可能被鼓動參與相關的社會政治事務;
  • 香港屬法治社會,即使法院就司法覆核的判決對政府不利,政府都必須服從和尊重。市民明白了司法覆核的原意及作用,或會希望按法理規限管治者的權力,在監察政府的過程中實踐社會政治參與;
  • 申請司法覆核的個案增加,即表示市民積極藉着司法制度來監督政府施政,避免政策出現偏差;而市民在司法覆核案件中成功的案例,既令市民的公民意識提升,亦增強市民的自我效能感,推動其繼續運用同樣方法進行社會政治參;
  • 具有較高教育水平和更強烈本地身分意識的市民可能希望反映社會某些觀點,惟他們感到政府或主流媒體未有聽取其意見。司法覆核讓市民運用此非常規方法得以跟其他看法相近者聯結起來,制衡政府。

不能

  • 當市民透過司法覆核人進行社會政治參與,市民可能只因社會氣氛和此類非常規方式監察政府。因此,市民未必會積極及全然了解議題,未必真正提高參與度;
  • 在過往幾年的司法覆核案件中,對市民有利的案例不多,如此多處於劣勢的情況未必能鼓勵市民再用同樣方法監察政府,降低其用此類非常規方式進行社會政治事務。
  • 市民只多透過司法覆核進行政治事務的參與,藉此向政府表達不滿,對進行一般社會參與幫助不大;
  • 司法覆核中的司法程序複雜,在現行制度下,即使法院否決司法覆核的申請,仍需花時間開庭和頒布判辭,以解釋不批出許可的理據,當中涉及不少人力物力,市民在實踐此權利以反映意見時耗時及容易被制肘,社會政治參與未必能提高。

 

司法覆核對社會的好處

制衡政府權力:

  • 司法覆核是法院對行政和立法的制衡工具,是三權分立的重要部份。市民有權對行政機關提出司法覆核,政府才不能濫用權力去做法例上沒有授權的事;立法機關也不能訂立一些違反基本法的無理法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覆核體現了法治精神:

  • 司法覆核為市民提供一個良好的渠道去監察政府和立法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特別團體、機構或人士是凌駕於法律之上或免除於法律的。小人物更可點法律援助的制度監督政府。例如在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中,《浙江日報》形容案件為〈一位老人扳倒一座橋〉,這是在法治意識脆弱的內地無法想像的。司法覆核完全體現香港的司法獨立,法治之區形象有助吸引外來投資和人才。

改善政府施政:

  • 現時香港行政長官並非由市民普選產生,市民在缺乏選票力量之下往往難以影響政府決策,司法覆核正好給予市民有效渠道表達不滿,例如皇后碼頭案令政府明白發展的同時也需要注重文化保育。雖然這些案件中,市民最終都敗訴,卻能有效促使政府制定政策時更考慮民意,長遠有助改善施政。

捍衛市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讓市民大眾得以享有尊嚴的生活:

  • 現行制度下市民不但可就政府新推出的政策提出司法覆核,也可對已經實行的政策提出挑戰。例如2010年一名內地回流港人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社署規定綜援受助人需要在申請前一年連續居港的規定違反《基本法》,最後獲判勝訴,令眾多同一處境的市民得以受惠,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

使社會中人人互相尊重:

  • 現行的制度和法律或有不完善的地方,甚至抵觸違反《基本法》,社會上一些弱細社群能透過司法覆核,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政府亦需就法院的判決而修改法例,促使社會大眾重新審視原有的文化和價值觀,令社會中不同價值取向的得以互相尊重。例如變性人爭取結婚權利。

 

司法覆核對社會的壞處

市民濫用法律行動,阻礙政府施政:

  • 由於司法覆核案件主要針對政府政策,對政府管治效能造成實際損害。例如港珠澳大橋案件令大橋香港段被迫延遲動工。雖然最後工程仍可進行,但司法覆核無疑增加了政府施政難度。

反駁:司法覆核只能對違反法律的政策具有影響力,而對於這些違法政策,被阻礙實是對香港有利)。
增加政府法律開支壓力:

  • 司法覆核案件多是得到政府法援下提出,涉及龐大的法律開支,例如港珠澳大橋案涉及約150萬。2010年雖只有93宗得到法援,但市民已懂得採用司法覆核的渠道來反制政府,涉及的開支只會越來越多,對政府造成財政壓力。

反駁:相對於整個港珠澳大橋工程的估計700億造價﹐若150萬的費用能達到改善政府政策的效果,實在非常值得)。
被利用為擾亂管治的工具:

  • 有意見指現時司法覆核被有心人利用作為擾亂政府管治的工具。例如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一案,公民黨在事件中被指慫恿東涌婆婆朱綺華提出司法覆核以打擊政府施政(公民黨曾多次澄清並否認與事件有關)。

反駁:香港有完善禁止包攬訴訟的法律,如有足夠證據,律政司可提出檢控維護香港法治)。

 

造成社會矛盾:

  • 社會上不同持分者就不同司法覆核經常展開激烈爭辯,不同階層、政賞互相指責,造成更多社會矛盾。

反駁:正因為社會對個別議題有爭論,具公信力而獨立的司法獨立機關可為事件作定論,使社會停止紛爭。

 

 

 

 

 

 

 

 

 

 

 

 

 

 

 

 

 

新時代經濟 (共享經濟)

創新科技產業發展對香港人的生活素質的正面影響

  1. 創新科技產業有助改善本港產業結構單一的問題
  • 本港四大經濟支柱產業(金融、物流、旅遊、專業服務)易受外圍經濟環境影響;
  • 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透過共享經濟、綠色科技、創意產業如動漫、視聽特效等刺激經濟活動;提升香港的形象之餘又能讓香港的經濟更完善和持續地發展;
  1. 香港可享用創新產品
  • 發展創新科技產業,研發得來的產品和技術能應用於市民的日常生活,如節能設備、廢物管理技術。

創新科技產業發展對香港人的生活素質的負面影響

  1. 忽略低學歷人士,加劇貧富差距
  • 創科產業屬知識型產業,設計研發是由高學歷、高技術人士擔任,未能真正直接惠及社會大眾,無助提高他們的收入和改善生活素質;
  1. 投資龐大回報未必高
  • 發展創新科技產業投資龐大,但巿場或技術未必成熟,回報可能需時或不高。
  1. 衝擊傳統行業
  • 創新科技提供多元化服務,對傳統業界會造成衝擊,例如酒店業受AIRbnb(大眾出租住宿民宿的網站)影響、的士行業受Uber(預約車服務)影響。
好處 代價
環境保育 「以租代買」可減浪費閒置的資源,善用地球資源,對環境也有好處,可實現可持續發展生活。 租用者不珍惜租用物品終成浪費,如中國的大量共享單車變成垃圾。
共享理念 能善用地球資源,即使是「偽共享經濟」,也會推動環保。

如共享單車提供乘車轉駁,減少汽車使用。

「偽共享經濟」為搶佔市場佔有率製造更多垃圾。如共享單車並不屬於共享經濟,它並非利用閒置資源。
買賣雙方的保障 有更多選擇,可在共享交易平台中參考有過往用家評價資料 平台對顧客及服務供應者的背景調查不太嚴謹,用家可能有危險。

Airbnb的房間貨不對板,或遭偷拍和非禮。

社會秩序 打破傳統實體商店的交易模式,令顧客與服務供應者有更多選擇。 「共享經濟」卻打破了社會秩序,出現很多違法行為。如Uber打擊的士業。

新時代經濟-電子支付


概念詞 : 網絡保安、網上犯罪、個人私穩、電子錢包、電子支付

電子錢包在中國普及:支付寶、微訊支付普及,信用卡在中國使用率偏低 : 中國假鈔、假信用卡問題一直存在。

電子錢包在香港未普及:信用卡、八達通使用普及,同時港人憂慮保安問題。

新型電子支付方式能提升香港人的生活素質:

  • 為生活帶來便利:小商戶未必配備八達通讀卡裝置,電子錢包可推動無現金化。
  • 創造經濟效益:將可刺激消費,為企業創造商機,進而帶動整體經濟發展。
  • 推動智慧城市的發展:發展新型電子支付方式是香港邁向智慧城市的一步,善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基建,以解決經濟、交通、環境、生活、管治及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城市問題。

新型電子支付方式不能提升香港人的生活素質:

  • 個人私隱和資訊保安問題:新型電子支付方式所應用的科技嶄新,難免有技術漏洞,隨時導致個人資料外洩、交易錯誤、用戶無故損失或被盜取金錢等問題,亦影響香港金融之都的形象。
  • 影響基層就業:例子,美國「無人商店」Amazon Go利用新型電子支付方式,顧客只需從店中拿走商品,系統就會從顧客的帳戶扣錢,結帳過程全自動化,因此不必聘用任何店員。香港加快發展新型的電子支付方式,有可能令零售業職位減少,影響基層勞工的就業機會和收入。

太空艙是青年人的共享空間?

以下文字及圖片來自/轉載自Facebook帳戶Wu Shooting,如需轉載或引用,請聯絡Wu Shooting 在此感謝分享。

p11

日前被Facebook上的一個活動吸引了去登打士街一個叫書匯的地方,這是兩棟舊唐樓,私人公司活化後,這裡成為共居的空間。宣傳活動上說當日有旅遊分享會、手作市集、漂書、共居生活空間開放等等文藝活動,看似是個非常不錯的地方,但離開地下的手作市集,上樓到一樓一看,竟然有點時空錯亂的感覺!

沒想到就是這樣不小心闖進了一個「睇樓團」!一樓是開放給公眾參觀的共居生活空間,

*每層有22個宿位

 

 

p2*宿位分別為單人房間、太空艙(膠囊床位)和雙人房間(兩張單人床)

*單人房間都是特別高或特別低的單人床,外加一張小書桌及椅子,一開房門就差不多碰到椅子了,月租大概5000元

*太空艙的膠囊床位分為上下鋪,床的左右兩邊有簡單的儲物櫃。上鋪因為要爬樓梯,所以月租較便宜,大概3900元,下鋪大概月租4000元

*因為是唐樓的關係,沒有升降機,所以一樓的租金比較貴,越高樓層的單位則越便宜。

*為著防火消防條例,房間與房間之間的間隔並沒有到頂,即是說,你爬高一點點,就可以看到隔離房間的人在幹甚麼了(雖然職員已經說他們會在床位上對性別有安排)

p6*每層共享4間廁所、4間淋浴間、2部洗衣機、2部乾衣機、簡單的茶水間。注意,是沒有廚房的!

*每層都有一個公共休息室,卻小得只能放下簡單的地毯和大豆袋,放不下桌子及椅子

*入住對象是18至35歲的青年,會先進行面試,確保可以與其他人居住者相處(以及有能力交租?)

 

p7共居空間內的裝修以「生活就是分享」為主題,看得出經營者努力營造寫意、創意的環境。最有印象是,轉角的牆身上貼有不同的相,俊男美女配上「生活是甚麼」的解說,加上開放日當天種種文藝活動,很容易讓人沉醉於這種「追求生活美好」的假象中,可是,撕開這層糖衣,細心思考「居住」、「共居」和「生活」這些基本因素,住在這種的地方又怎會是追求生活的美好呢?共居是單純住在一起的意思嗎?這或許根本說不上是一種生活,只能說是生存。這真的是生活應該有的樣子嗎?

 

 

p5政府這邊廂提倡推行貨櫃屋,那邊廂公屋封頂,私人市場推出的單位越來越細,一、二百呎的個人單位越來越普遍,現在也有公司推出這樣的「共居」(其實跟以前的籠屋差不多,充其量也不過是比較新的板間房),究竟這個社會還可以瘋狂到甚麼地步?除了以上扭曲人性的方案外,還可以有甚麼解決方法?

全民退休保障

概念詞:
供養比率-隨著人口老化,社會福利及醫療開支增加,在職人士比例減少,政府財政收入也會下降,或要納稅人繳交更多費用,

香港現時欠缺退休保障

香港現行的退休保障由三方面組成,包括在社會保障制度內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簡稱綜援)、由公共福利金計劃負責的高齡津貼(又稱「生果金」),以及由僱員和僱主供款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政府在檢討現行的退休保障時,應針對其不足之處,包括:

  • 未能保障資產超標的長者:政府目前會向65歲或以上長者提供每月1,000元的現金津貼,但 65至69歲的長者申領高齡津貼時,須經資產及入息審查。這導致不少擁有自住物業等固定資產但有經濟困難的長者因而未能領取津貼。
  • 綜援計劃欠人情味:綜援雖可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經濟援助,但同樣需要通過收入及資產審查,未能保障資產僅高於限額的低收入長者。此外,目前不少綜援領取者均被貼上負面標籤,加上當局要求與長者同住的子女簽署俗稱「衰仔紙」的「確定不供養父母的證明書」,部分長者因此而拒絕申領。
  • 未有强積金不能保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只能為在職人士提供退休後的經濟保障,家庭主婦、失業人士等長期沒有收入的市民則無法參與,導致有部分長者需依賴社會保障或個人積蓄維持生活。此外,目前強積金的供款要待供款人年滿65歲才可領取,因此未能保障快將退休的長者。

香港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應否全民受惠

全民退休保障是一種社會福利制度,當市民到達退休年齡便能無條件地從政府取得固定金額,應付生活開支。

全民退休保障的原則是以稅收和工作人口的供款,為長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解決人口老化的方案,但工作人口與退休人口的比例和社會的經濟增長率將影響制度的可行性。 有「不論貧富」及「按經濟需要」兩種建議,政府傾向不接納「不論貧富」,理據是支出龐大。

支持論點:

  • 人人平等,長者無論貧富都應受保障;
  • 長者為社會獻出甚多,應得保障;
  • 資產與收入難劃界,影響長者的保障。

不支持論點:

  • 香港政府的資源有限,計劃或會因資金不足而停止或改變;
  • 應集中資源照顧更有需要的長者,因為有不少長者有人照顧或有足夠財力照顧自己;
  • 香港應有些其他政策及措施照顅長者,毌需全民受惠。

 

你在甚麼程度上認為不設資產審查的退休保障制度最配合本港的社會發展?

支持論點:運用相關及有理的例子/觀察所得,清楚及詳細地解釋其論據;可用下列或其他恰當的要點建立論據,例如:

  • 推行全民退保的重要性並非單為解決眼前的長者貧窮問題,亦非 純粹的退休保障,必須包括家庭照顧者、傷殘及失業人士等養老保 障,這是關乎全民不同年齡階層老有所養的基本生活安全感,亦是 香港步向穩定和諧發展的長遠措施。
  • 強積金制度不足:強積金制度範圍不覆蓋非工作人口(包括家庭主婦、老人、傷殘喪失工作能力人士);低收入及中年人士積累金額也過少,不足以支持退休生活;管理費用過高而投資回報偏低,蠶食退休金;退休後可一次過提取所有供款,很可能出現理財不善問題;強積金實際只能延遲老人申請綜援時間,而非長遠解決辦法。
  • 減輕家庭負擔壓力:長者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減輕子女的財政負擔,減少因經濟壓力而產生的矛盾,減少家庭暴力事件,亦可提升長者在家庭及社會的地位。同時財政問題的紓緩能減少長者生活壓力,長遠有助減少老人自殺等人口老化社會的常見問題。
  • 需審查的退休制度帶有負稅制性質,即是市民退休時收入或資產愈高,所得的退休金便會愈少,因此基本上並不鼓勵退休儲蓄,更不鼓勵退休後有其他收入(如繼續工作)。

反對論點:運用相關及有理的例子/在香港觀察所得,清楚及詳細地解釋其論據;可用下列或其他恰當的要點建立論據,例如:

  • 損香港投資環境:香港如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將不可避免地增加企業的支出,政府更可能以加利得稅以紓緩財政壓力,長遠削弱香港的投資吸引力。
  • 福利主義抬頭:香港如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將會令福利主義在香港抬頭,將會要求政府給予更多社會福利,長遠拖垮政府財政,步歐洲福利主義拖垮國家經濟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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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詞-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是香港一些民間團體倡議設立的「養老金」制度,這些團體認為現時的綜援制度嚴苛,2000年開始實施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被質疑成效不彰(保障只包括有能力的供款人士),因此需要設立全民退休保障解決長者貧窮問題。現時沒有由政府規劃的退休制度,長者領取的生活津貼(俗稱生果金)不足以維生。pension_infograhic_rgb-02

延伸閱讀:
張超雄-作為社會基建的退休保障?
通識網-《鏗鏘集.退休保障前路茫茫》的觀後感
香港人口老化-長者退休保障的問題

自由行是中港矛盾的主因?

同意「自由行是中港矛盾的主因」
1.自由行嚴重影響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零售業越來越興旺,不少傳統購物區的商舖小商戶因難以負擔高昂租金而被迫結業,又或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取而代之的是以自由行旅客為銷售目標的連鎖式電器店、珠寶店、化妝品店、藥房等,不符合本地市民的需要,物價上升,甚至出現產品缺貨的情況,並衍生出水貨客、以至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不勝負荷等問題。

2. 兩地的生活方式有差異,部份內地人的行為惹人反感。雖然內地的生活水平隨着經濟改革得到提升,但公民的素養仍有待改善,如不懂禮讓、插隊,甚至觸犯香港法例(如在港鐵車廂進食等)等,這些行為都令部份港人反感,認為自由行的行為並不文明﹐以致港人身份認同感下降。

不同意「自由行是中港矛盾的主因」。中港矛盾由多個原因導致,除了因自由行計劃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如水貨客問題、「雙非」媽媽導致的床位短缺問題、「雙非」兒童的居港權和教育問題等),政治矛盾亦是導致中港衝突的重要因素。

1.自由、民主、人權、法治、誠信透明等都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然而,近年中央政府不斷干預香港事務,不少人都擔心香港的核心價值正受到衝擊,如中聯辦被指介入特首和立法會選舉;香港的遊行、示威自由屢遭打壓;又例如,部分傳媒人在報道李旺陽等敏感事件上有自我審查之嫌,香港的言論自由的空間正不斷收窄。另外,2012年的國民教育風波令不少人認為這是中央政府要求特區政府完成的「政治任務」,事件在社會引來極大的迴響。不少人都擔心香港的核心價值和一國兩制正受到衝擊,認為中央把內地的一些政治價值觀強行加諸在港人身上,並對中央政府以至內地的人和事抱持負面印象。最終,這些政治事件導致嚴重的中港矛盾。

2.兩地的文化差異亦導致中港矛盾。由於中港兩地的不同發展,令兩地的生活方式有明顯的差異。自從自由行實施後,香港和內地人的接觸越來越頻繁,自由行計劃暴露了兩地生活方式和處事手法的差異。不少港人都希望維持原來的生活方式,不願意接受內地的一套文化。從這一個角度看,自由行只是突顯了中港兩地的文化差異以至矛盾,而非導致中港矛盾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