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成熟時-參選年齡應否推前至18歲?

圖片來源:謎米香港網站

相關概念:心智未成熟   政治冷感   青少年參與社區事務   公民權利

根據《立法會條例》訂明香港投票者須年滿18歲,但同時又訂明年滿21歲才可參選,黃之鋒認為並沒有任何合理原因要為投票人及參選人設立不同的年齡限制。事實上,國內人大常委選舉,參選及投票年齡同為18歲,加拿大、丹麥、芬蘭、德國及新加坡等投票及參選年齡亦是一致。

黃之鋒認為香港立法會議員平均年齡高達57歲,且議員「因循守舊」,議會呈現「老人政治」,他對此現狀很不滿。有議員對此事作回應,表示擔心18歲的青少年多在求學階段,未曾在社會工作,沒有足夠人生經驗,加上心智未成熟,未能為繁重事務作判斷。

兩者對參選年齡應否降至與投票年齡各持己見,衝突點在於「青少年心智未成熟,沒有足夠經驗從政」。平心而論,兩者的理據均有道理,但如何衡量一個人的心智是否成熟?是否58歲的言行會比18歲的成熟?可惜近年不少成年人常發表一些不成熟的言論,因此這個理據相對較為薄弱。

先不論青少年心智是否成熟,政府常鼓勵青少年年滿18歲去登記做選民,可是﹐他們只能投「老成」的候選人,這些候選人的政綱往往忽略青少年的需要,結果青少年的投票意慾低,我們便會怪責青少年不關心社會。降低青少年參選年齡,或會有少數青少年進入議會,他們或會有不足的地方,但他們有的是青春,有進步的空間。假如他們的表現不濟,選民自會不再支持青少年參選,我們除了要相信香港青少年的能力外,更要尊重選民的智慧。

通識教育科有「衝突題型」,正如筆者早前在本刊專欄分享,要找出兩者的「價值觀」及「衝突點」。我們強調思考時不應二元化,以為不同持份者的價值觀不同,他們必定不能達成共識。傳統智慧講求「求同存異」、「君子和而不同」,在講求共融的現代社會,讓青少年有更大的政治參與程度,正好展示政府「有容乃大」的胸襟。

延伸閱讀:

1.謎米新聞-之鋒提司法覆核 挑戰參選年齡門檻 推動「公投修憲自決前途」

2.文匯網-林鄭月娥葉劉回應參選年齡

3.蘋果日報-提覆核要求門檻降至18歲 黃之鋒擬參選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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