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四討論-香港應否立法規管整容〉中有 14 則留言

  1.  美容公司致命療程,揭示美容集團與醫生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有醫委會成員指,集團花高薪聘請一些年輕醫生來負責療程,如發生事故時,集團便卸去責任。而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會長金永強建議,一些高能量治療及侵入性的醫療美容程序,應由有若干年資訓練的註冊醫生操作,整容手術則應由專業整形外科醫生進行,以保障市民的福祉。

      受聘資淺醫生 成擋箭牌

      香港整形外科及醫學美容協會昨日召開記者會,金永強指出,現時美容集團最少聘請數百名醫生,但未必全部專長外科整形,建議政府參考新加坡等地的做法,規定激光和射頻等高能量治療,及侵入性的醫療美容程序,都應由有若干年資訓練的註冊醫生操作,整容手術則由專業整形外科醫生進行。

      他又指出,不少美容廣告誇張失實,因此建議所有美容公司的廣告,都需遵守醫委會要求及規定;消費者在接受入侵性治療前,必須被告知療程的潛在風險、可能出現的併發症和其他替代療法,並簽署知情同意書。至於未有臨床數據的實驗療程,協會倡議,必須交由衞生署、醫學和業界專業團體組成的諮詢機構審核,美容中心才可正式實施。

      整形及美容外科協會榮譽秘書應純原在記者會上表示,美容公司的商業行為沒有道德底線,為了降低成本,常由年資淺的醫生進行療程,當局必須加強監管。他又批評,當局沒有嚴厲執行《不良醫療法例》,指出連不雅刊物都需以印有警告字樣的膠袋包裝時,無實證、有害的醫學美容療程,卻可明正言順地大肆宣傳。

      發生事故 集團容易卸責

      市面不少美容集團,也常與醫生合作,甚至騁請醫生負責進行療程,由激光美容至隆胸都可以。集團大多以高薪聘請年輕醫生。醫委員成員佘達明補充,「通常聘請一些沒有經驗的醫生,這些年輕的醫生便成為擋箭牌,如有任何事件,便成為承擔責任的一方。」他贊成加強規管,特別是操控醫生的集團。而醫委會主席劉允怡稱,無論醫生有多年輕,都應該憑良心及醫德做事。

      另一方面,對於有人接受美容公司的療程後死亡,身兼中文大學校長的醫學院教授沈祖堯昨日表示,相信事故是個別事件,認為大部分醫生的專業操守很高,主要是服務病人,而非為了賺錢。記者陳冬敏

  2. 美少女為男友隆胸枉送性命案的死因研訊進入第五天,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整形外科主管博昂志(Andrew Burd)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在報告中狠批涉案隆胸醫生黃嘉謀,指其失職及失誤直接導致事主不幸中毒兼失救死亡,包括未有為事主磅重便替她注射足以致命的麻醉藥分量,更延誤召救護車到場。博亦炮轟現時本港的整容行業有潛在危險,政府卻未有立例規管,猶如將病人的生命置於賭枱之上。

    博昂志在報告中指,黃嘉謀為死者梁君(二十四歲)注射的麻醉藥物Xylocaine,在手術中很常用,但有相當的潛在危險,故必須小心計算最高用量,用藥前必須先為病人磅重,再根據其體重而決定用藥分量,但黃嘉謀卻自行決定以五十公斤體重作為梁的用藥標準,但其實梁僅四十二公斤重,有關藥量明顯是嚴重超標兼已達致命程度,故梁接受注射後即時出現嚴重中毒反應。

    診所急救設備不足
    博昂志又指,診所內的醫療及急救設備並不足夠,梁出事後全身抽搐了逾二十分鐘,黃嘉謀一直束手無策,其後召來同大廈多名醫生幫忙急救,但梁的血氧含量仍偏低,更一度停止呼吸脈搏,而黃卻遲遲未召救護車,完全無法以有效方式處理此類突發及災難性事故,終令梁不幸地結束了短暫人生,黃在事件上確是責無旁貸。

    對於現時本港的整容行業運作,博認為政府絕對有責任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必須立例監管而非靠業界自律。他透露曾向醫務委員會提出將整容業規範化,但至今未見任何跟進,他亦提議相關部門應列出清晰指引供業界遵循,以確保病人權益及手術之安全性;部門亦應規定整容診所的設施齊備,尤其遇上突發事故時有足夠及有效之急救設備,醫生也必須具備相關培訓。

    黃嘉謀一方昨亦傳召中大醫藥學教授湯寧信(Brian Tomlinson)作專家證人,湯指黃即使對梁用了超標的麻醉藥,亦屬可接受程度,不會導致梁出現如此快速而嚴重的不良反應,故認為是麻醉藥誤注入血液的機會較高。

    消防處傳召的專家證人蕭粵中醫生則供稱,多名醫生在急救時一直未能成功為梁供氧,是因為梁不停抽搐,故認為應先以藥物制止梁抽搐才用儀器供氧。

    蕭粵中指梁應及早被送院搶救,而並非留在診所急救逾一小時,更強調現時救護車的供氧設備已很足夠及有效。研訊下周一再續,預計最快下周三有裁決。

    案件編號:CCDI 447/10

  3. 美容事業用商業手法,使人容易上當。消費者接受推銷時,不懂區分哪些療程.
    現時法例只規管醫生個人,但公司提供醫療服務則沒有法例規管,公司只要取得商業登記牌照就做什麼也行
    政府應汲取教訓,加強立法清晰界定醫療程序範圍,監管任何同醫療有關的經營
    所以我希望政府可以立法規管整容,以防更多人受害

  4. 我讚成香港立法規管整容。

    醫學美容易誤導
    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榮譽會員、整形外科專科醫生歐鑫濤表示,美容事業用商業手法,「非正式醫療」,而且強調「醫學美容」,使人容易上當。
    他建議,政府應成立專業委員會,由醫務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食物及衛生局及專業人士等組成,由專業人士提供知識、方針,並定時執行檢討。另外,政府亦需加強宣傳,「講解整容是甚麼一回事」,讓市民明白風險。

    難追究始作佣者
    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則表示,是次事件問題在於,政府不能規管醫學美容公司,只能對醫生作處分,對始作佣者並不能作出刑事追究。他又指,自己曾在2009年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要求所有聲稱從事醫療業務公司,須過半董事是註冊醫生,並要符合專業操守,才有足夠保證。草案因為影響政府政策,須經行政長官同意,才可提出,但政府2011年以阻礙基層醫療發展為由,拒絕草案。

    香港應該立法規管整容。

  5. 我認為要立法 現時雖有不良醫療廣告的法例,卻沒有作嚴厲監管。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政府立法規管醫學美容需要頗長的時間,至少需要兩年才能完成。但醫學美容不會因立法而停頓,因此現時可發出指引或透過行政手段去監管醫學美容。

  6. 我應為要立法立法規管整容.

    四名女子早前接受DR醫學美容集團的靜脈輸液療程後,患上敗血病,其中一人不治。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昨向政府提出7項建議,又要求政府成立監管機構,監管及規範醫學美容市場,以保障消費者安全。

    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表示,多年來對美容事業缺乏監管,故提出7點,希望政府成立監管機構,以監督和落實。建議其中包括:激光和彩光,射頻整形手術等需由特許經驗的註冊醫生操作,規管美容相關廣告,收費必須合理和具有同業可比性等。醫學會表示,稍後會將建議交給立法會和食物及衛生局。

    醫學美容易誤導

    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榮譽會員、整形外科專科醫生歐鑫濤表示,美容事業用商業手法,「非正式醫療」,而且強調「醫學美容」,使人容易上當。

  7. 我認为 應該立法規管整容 因為早排醫療事故己經有六人身體受損 而使用激光機脱毛 可能会燒焦皮膚形成疤痕 水泡 政府應制訂法例監管⋯加上如果沒有立法規管会比較少人去整容 如果有立法規管会給市民有保障⋯

  8. 美少女為男友隆胸枉送性命案的死因研訊進入第五天,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整形外科主管博昂志(Andrew Burd)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在報告中狠批涉案隆胸醫生黃嘉謀,指其失職及失誤直接導致事主不幸中毒兼失救死亡,包括未有為事主磅重便替她注射足以致命的麻醉藥分量,更延誤召救護車到場。博亦炮轟現時本港的整容行業有潛在危險,政府卻未有立例規管,猶如將病人的生命置於賭枱之上,我認為香港應該立法規管整容,所以要盡快立法規管,

  9. 我認為要立法 現時雖有不良醫療廣告的法例,卻沒有作嚴厲監管。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政府立法規管醫學美容需要頗長的時間,至少需要兩年才能完成。但醫學美容不會因立法而停頓,因此現時可發出指引或透過行政手段去監管醫學美容。
    我認為要立法 現時雖有不良醫療廣告的法例,卻沒有作嚴厲監管。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政府立法規管醫學美容需要頗長的時間,至少需要兩年才能完成。但醫學美容不會因立法而停頓,因此現時可發出指引或透過行政手段去監管醫學美容。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表示,多年來對美容事業缺乏監管,故提出7點,希望政府成立監管機構,以監督和落實。建議其中包括:激光和彩光,射頻整形手術等需由特許經驗的註冊醫生操作,規管美容相關廣告,收費必須合理和具有同業可比性等。醫學會表示,稍後會將建議交給立法會和食物及衛生局

  10. 我認為香港應該立法規管整容。因為香港的整容業並沒有韓國那麼風靡,而且專業的整容醫生在香港沒有那麼多,並不可以能夠完全保證得到信譽;尤其是,在上年的有一天,有一間美容集團(專門店)–發生整容事故,更加不可保證信譽~
    這間美容集團曾是香港最信譽良好的一間專業美容(店),竟會發生這類整容事故–信譽可信性更會減低。。

  11. 不應立法規管整容,因為有美少女為男友隆胸枉送性命案的死因研訊進入第五天,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整形外科主管博昂志(Andrew Burd)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在報告中狠批涉案隆胸醫生黃嘉謀,指其失職及失誤直接導致事主不幸中毒兼失救死亡,包括未有為事主磅重便替她注射足以致命的麻醉藥分量,更延誤召救護車到場。博亦炮轟現時本港的整容行業有潛在危險,政府卻未有立例規管,猶如將病人的生命置於賭枱之上。

  12. 我贊成應立法規管整容,坊間有美容機構標榜以醫生負責手術、療程,製造專業、安全形象,不過,香港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指,曾有受僱美容公司的醫生投訴,被要求為客人進行彩光、磨皮服務,但醫生不懂得操作這類儀器,老闆就說會有「專家」教導他,而那個「專家」原來只是生產商的銷售員,這名醫生遂在未獲專業訓練下,提供美容服務。香港美容業總會承認,美容院進行所謂醫學程序的美容服務的收費動輒數萬元,利潤遠高於索價僅數百元的普通美容,故繁衍醫學美容行業。

  13. 我贊成香港應立法監管醫學美容
    不 少 美 容 院 私 下 提 供 非 法 整 容 服 務 整 容 失 敗 後 的 情 況 , 有 的 雙 眼 皮 變 成 三 眼 皮 , 甚 至 四 眼 皮 ; 有 的 做 完 雙 眼 皮 手 術 後 眼 睛 不 能 完 全 閉 合 ; 有 的 隆 鼻 的 假 體 移 位 、 硬 化 、 破 裂 ; 有 的 吸 脂 的 手 臂 和 腹 部 皮 膚 一 高 一 低 等 。 修 復 援 助 中 心 主 任 任 天 平 指 出 , 內 地 對 醫 療 美 容 機 構 監 管 不 足 下 , 很 多 手 術 醫 生 並 沒 受 過 嚴 格 的 訓 練 , 有 些 甚 至 用 偽 劣 材 料 , 這 些 都 是 整 容 失 敗 的 原 因 。 根 據 中 國 消 費 者 協 會 的 數 字 , 中 國 整 容 行 業 發 展 的 十 年 間 , 全 國 各 地 約 有 二 十 萬 張 臉 毀 於 整 容 。

  14. 我認為香港應該立法規管整容的。
    因為香港在這几年有試過在整容上死過人,就像,2009年11月22日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一名71岁妇人接受抽脂手术期间死亡,她的整容医生被控专业失当,医委会进行聆讯。這些新聞也有很多,因此我認為香港應該立法規管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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