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過度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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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本主義世界中,消費主義是一種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慾,從而不斷擴大市場需求,促進經濟繁榮的主張。因此不少企業都希望吸引消費者的消費意慾。可是,當消費高於本身的購買能力時,仍追求消費的生活,便是可稱為「過度消費」。

青少年形成消費主義價值觀的成因:
1.個人方面,青少年處於成長探索期,青少年心智未發展成熟,缺乏足夠的自制和管理能力,容易受到媒體訊息影響而出現過度消費行為。
2. 朋輩方面,追求潮流文化可以拉近和朋輩之間的距離,沒擁有潮流物品將被視為落伍及被排擠,青少年受到從眾行為影響而盲目購物。
3. 家庭方面,香港有很多雙職家庭,父母會給予子女足夠的零用錢,但對他們的理財教育不足,導致青少年缺乏自我管理,逐漸形成過度消費行為。
4. 社會方面,消費主義盛行,企業透過傳媒舖天蓋地宣傳產品,鼓吹消費,巿民普遍認同消費行為,青少年在社教化下會受到影響。信用咭、借貸廣告標榜易借易還,但青少年忽略了個人的還款能力。
5. 經濟富裕:香港是經濟發展成熟的經濟體系,2011年香港人均GDP超過34,000美元,高國民收入令市民擁有較高的物質條件,普遍青少年能輕易通過兼職或父母給予而獲得金錢。
6. 家庭及學校教育不足,香港教育制度並沒有專門的課程教導學生正確的消費態度和模式。家庭教育不足,普遍家長因工作忙碌或無專業知識,而未能向兒女灌輸正確的消費和理財觀念。部份青少年模仿父母的過度消費模式,令青少年缺乏正確儲蓄、節制等理財能力,容易出現過度消費的情況。

大學生一旦宣佈破產,便得承擔沉重的後果,絕非四年後便一了百了……
在破產期間﹕
‧不可乘計程車﹔
‧不可自費出國旅遊﹔
‧若借貸超過一百元,須披露其破產身分﹔
‧收入要交予破產受托人處理,除生活費外全用於償還債項﹔
‧不能當專業人士,如律師和會計師﹔
‧未經法庭許可下不能出任公司董事,或參與任何公司的管理工作﹔及
‧被取消出任公職的資格。

在四年破產令解除後﹕
‧專業人士必須重新申請牌照,但審查嚴格,使曾破產者難以取得新牌照﹔
‧不會獲聘為地產代理、保險經紀、銀行職員等牽涉金錢的職位﹔
‧難以受僱為紀律部隊人員及高級公務員﹔
‧銀行會提高曾破產者樓宇按揭的利息﹔及
‧名字永遠被破產管理署紀錄在案。

糾正過度消費的方法
1. 建立正確理財觀念,青少年可制定個人財政記錄表,記錄個人收入及開支,在消費時應考慮個人消費能力,消除「先使未來錢」的錯誤觀念,也就是避免使用信用卡、借貸消費等行為。
2. 及時清還欠債,青少年開始有債務時,應避免累計債務和高昂的信用卡利息,盡快還清,如需協助,應及早向家長求助。
3. 學習正確消費態度,清晰分辨該項商品是「需要」還是「想要」,避免購買只是想要而非需要的商品。在準備購買任何商品前,可思考是否有其他避免購買新商品的方法,例如向朋友借用,找尋代替品或修理舊有的物品。
4. 發展多方面興趣,青少年往往通過炫耀性消費來獲得個人滿足感和朋輩認同。
5. 學校和社會可通過發展青少年多方面興趣,改變這種錯誤觀念,例如學校和社區可舉辦更多體育和藝術活動,鼓勵青少年積極參與,令青少年在這些有益活動中,獲得滿足感和朋輩支持。
6. 規管消費廣告,香港政府可對消費或借貸廣告進行有效監管,例如禁止相關廣告在下午4至10時等青少年較大機會看電視的期間播放(或適當管制)。香港政府曾有限制某行業廣告的先例,例如醫療廣告,雖在2008年開始放寬,但現時電視仍不能播放醫療廣告,及受到嚴格規管(不能出現比較性質的廣告字眼例如最新、最好等)
資料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06/1818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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