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練習題﹕賑災分緩急 捐助再改革

捐錢先愛國?身份認同你要學

黃毓民-香港人不是盲的!!反對撥款1億!!財委會2013-4-24

王國興-中國與香港血濃於水…中國的貪污問題不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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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貪污腐敗確可惡 勿因此懲罰災民

四川雅安市7級地震導致重大傷亡,相信大多數國人都想協助受災同胞渡過難關。但是,部分內地慈善組織過去一些不當作為,使人對捐助賑災猶豫,怕捐款賑災成為貪官污吏斂財的溫。不過,由各方湧向災區的民和物資說明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心仍然熱熾。國人對濟助災民的體制失去信心,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現時繞過體制去救濟災民,成本高、效率低,最終受苦的是災民;現在只有期望[1]民政部發揮領導和監督職能,讓民放心捐助,災民切實得益,賑災之後則應徹底檢討並改革現行制度。

這次地震發生不久,中國紅十字會在微博向社會募捐賑災,網民紛紛以「滾」字來回應,反映對該會的憤怒。歷次天災,國人都解囊捐助同胞,但是中國紅十字會是否把資源用在災民身上?2008年汶川大地震,該會收到各界數以十億元計捐款,但款項去向欠透明,使人質疑箇中是否有人中飽私囊。2011年內地一女子郭美美自稱與中國紅會高層關係密切,在微博炫耀財富,亦使中國紅會的形象受創。

除了中國紅會,過去希望工程、苗圃行動也有與捐款有關的負面消息,累積下來,內地和境外(如香港)對濟助患難的同胞都遲疑起來。另外,官員在賑災、重建款項上下其手也屢見不鮮。例如汶川大地震,中央撥款重建災區,但2009年就揭發多達約240名官員侵吞重建公款。綜合這些經歷,使人對捐助賑災有較大保留。

不過,捐錢意願低迷不等於國人對災民無動於中,大批民攜同物資趕往災區,意圖親自濟助災民。只是地震後災區路甚差,而大批民間隊伍湧到,造成交通擠塞,阻礙正常救援。民的熱心,反而成為救災阻力,是很大的諷刺。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門不要自行派人前往災區支援,又提倡「社會捐助以資金」為主,並承諾「加強救災捐贈數據統計和上報工作,定期在門戶網站公布同級公益慈善組織的數據報送情」,以消國人對慈善組織的質疑。情勢危急,只能倚靠現行慈善體制來幫助地震災民,期望民政部切實負起監督責任,讓國人安心捐款。

今次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說明要改革公益慈善組織和體制。當局應研議慈善組織的角色和職能,使它們的帳目經得起國際檢驗,讓國人認同它們是可以付託救急扶危的組織,而非官方的分支機構而已。另外,這次賑災信任危機,實際上也是對貪污腐敗的反彈,公權力受到質疑,說明有必要打擊貪腐和建立廉潔政府。

至於本港,市民歷來對內地天災都熱烈捐獻,但今次氣氛較冷。特首梁振英建議由賑災基金提供1億元賑災,除了部分網民表明反對外,部分立法會議員也對內地的清廉制度無信心,擔心捐款未能用在災民身上。

對內地監管捐款運用無信心可以理解,不過,若因此不捐款賑災,對災民並不公平。2010年青海發生地震,政府亦曾撥款1億元賑災,並指對撥出的款項有嚴格規管和要求,所以,在同胞遇難,力所能及下,這1億元應該要捐出,以體現血濃於水的同胞之情。

今次香港紅十字會等本港[2]非政府組織,據知所收到的捐款也不如以往,情固然與整體氛圍有關。不過,個別非政府組織被指行政費用過高,相信也是市民不再熱中捐款賑災的原因之一。今次事件後,本港非政府組織也面臨內部優化管理的問題;另外,近年市面團體籌款氾濫,挫損了市民的善心,業界應厲行整頓,重燃市民的行善熱情。

——節自《明報》社評,2013.04.23

[1] 民政部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of the PRC)

中國政府轄下的部門,於1978年設立,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擬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登記管理和監察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擬定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擬定城鄉基層群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等。

[2] 非政府組織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

香港非政府組織多為非牟利,成立目的多樣化,涵蓋本地或國際議題,例如人道支援、環保、協助少數族裔等,有些非政府組織更可謂是人權、環境等議題的重要消息來源。非政府機構的財政來源可以是私人捐獻、國際組織捐助、政府資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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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近年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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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紅十字會三天為雅安地震只籌得500萬,五年前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三天就有5600萬。

[文滙報社評]反對派拉布阻撓向地震災區捐款用心惡毒2013年4月24日

    現在各國政府都對中國的災民伸出了援手。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都沒有像香港的反對派那樣,背叛人類的良知,咒罵和損害受災同胞的生存權利和尊嚴,從來沒有阻攔賑災撥款,更加沒有以各種奇怪的理由出手阻攔市民捐款。反對派在災害中不斷咒罵自己的祖國,咒罵自己的政府,他們其實就是浮士德,早已經向外國人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財委會的討論,市民將會看到反對派政客對自己骨肉同胞幸災樂禍,看到他們冷血踐踏受災同胞的生存權利和獲得救濟的權利,他們是踐踏人權的急先鋒。

行政長官梁振英建議向四川地震災區捐出一億元,賑濟災民,立即遭到了反對派的反對。立法會未曾討論,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已經說,對「捐款賑災感到非常突然」,「網上有很多意見,說擔心落在貪官之手」。這段表白,說明了她偏頗的態度。人民力量陳偉業更加說「不排除拉布阻賑災撥款投票」。工黨的李卓人也指,捐款賑災不能通過官方機構,只能夠通過非政府機構。反對派的「名嘴」更加說,「政府不應該捐款賑災,只能夠動員富豪和人大代表捐款」,如果政府捐款,就是「添煩添亂」。全國人民現在正忙於救災,香港的反對派卻忙於勸說香港同胞不要捐款救助地震災胞,還把政府的地震捐款政治化,當作狙擊梁振英施政的鬥爭工具。

肆意將捐款政治化喪盡天良

過去,反對派已經採取類似的手法,狙擊長者生活津貼,犧牲弱勢社群的利益。這一次又再反映了他們為了政黨的政治利益,喪盡天良,連救助無家可歸的地震災民的人道主義也拋到九霄雲外了。孟子曰:「人皆有惻隱之心。」這一班政客卻表露出冷血無情的心態,不肯去救助家破人亡、浴血受傷、忍飢受凍的災區同胞。救災如救火,賑災的款項越早到達災民手上,逾百萬災民就早一天減少痛苦。但是,這些沒有人性的政客,卻要玩拉布,讓捐款賑災的善舉無疾而終,某一些人明知這種無情的行為會激起市民不滿,眾怒難犯,於是採取另外一種拖字訣,說要透過賑災基金捐贈給民間的機構,去賑濟災民。然而,賑災基金的批准手續非常繁複,要制定一個非常詳盡的計劃書,有關計劃又要經過和內地政府的商討,然後才可以落實,賑災基金也只能夠做一些一兩百萬元的項目。說到底,反對派仍然採取了制水的政策。他們的底牌是政府不得捐款,不准去救濟災民。

反對派的立場就是反中抗共,不承認中國的政府,凡中必反,連內地受災老百姓得到救援的機會,也要反掉。他們創造了許多奇談怪論,例如「中國非常有錢,香港不應該捐款」。然而,發揚人道主義,尊重生命,這是國際的通義,也是文明社會的表現。美國和日本是非常有錢的國家,但美國新奧爾良發生巨大風災、日本大地震,全世界的政府都立即行動起來,作出捐款。各國應該守望相助,應該友好相處,應該救死扶傷。至於指「不要讓捐款落在貪官的手上」,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會有貪污,日本有,美國有,香港也一樣有,不能因為有少數人貪污腐敗,就完全否定捐款賑災,不做善事。香港政府可以透過有關機構,監督捐款使用和分發,做到帳目公開,做到每一筆款項都有所交代,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為發生了車禍,就不再乘搭汽車。

對自己骨肉同胞幸災樂禍
反對派又問為什麼有一些建築物,遇到地震會出現問題?是不是豆腐渣?這種說法以偏概全,整個四川西部,處在青藏高原的邊緣地帶,板塊的碰撞非常激烈,如果斷裂的運動和能量在建築物附近發生,就會造成極大的破壞能量,人類的技術仍然沒有達到穩如泰山的水平。日本和台灣的地震,也一樣有大量的建築物和天橋倒塌,難道說,這兩個地方都是豆腐渣工程?在一些反共而且利令智昏的人眼中,中國政府做什麼事情都是壞的,都要非常誇張地進行醜化。日本福島大地震,核電站也破壞了,所有的住宅樓宇也破壞了,天橋和碼頭倒塌了,他們認為非常正常。但是中國如果地震中有建築物倒塌,就是豆腐渣工程,就有貪官污吏,非要把中國政府搞臭不可,非要在地震的災難中,對中國的受災人民進行經濟制裁不可。

例如劉慧卿,她本來就對中國政府極度仇恨,對中國和平收回香港,非常不滿,在中英兩國政府簽署聯合聲明的記者會上,公開表示反對,潑婦罵街說戴卓爾夫人「把香港交給了極權政府」。全港市民都認為聯合聲明保障了香港的繁榮穩定,但在劉慧卿的眼中,這是一件邪惡的事情,香港人面臨一場大災難。所以,公眾認為好的和善良的事情,她就認為壞透了,不值得支持。網民有主張捐款的,也有不捐款的,但是劉慧卿早已經有立場了,她就說網民都反對捐款賑災,這就是為我所用。整個反對派集團,已經捆綁起來,反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反對這兩個文件所制定的選舉制度和原則,全力反對愛國愛港人士執政,企圖另外搞一套,要把香港變成獨立的政治實體。不捐款給中國的政府,不過是要在青年人和廣大市民中,製造反共的情緒,加油點火,積蓄所謂「核元素」,並在立法會中無事生非,製造對抗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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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方向 (可選答一項或多項,或自行對港人拒捐的現象作評論。)

(1) 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這說明內地政府在哪些方面應作出改革?

(2) 你認為香港市民捐錢甚至參與賑災,有多大程度會加強國民身分認同?試就你所知舉例說明。

(3) 對於雅安地震,不少港人不但沒有如四川地震般熱心捐款,更有人發起不捐款運動,這與近年中國矛盾或身份認同有沒有關係? 試說明之。

在〈社評練習題﹕賑災分緩急 捐助再改革〉中有 26 則留言

  1. 思考方向q2
    香港人拒絕政府直接捐款至內地政府顯示了香港市民對於內地執行廉政和善款把關制度有所質疑,內地政府應在廉政和賑災善款管理上作出改革。
    在推行廉政方面,中央政府應將廉政機構增設於地方政府之上,以改變內地長久已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此外亦應將廉政機構的地位提升至直轄於國務院總理下。以增強廉政機構的實際功用。
    而在賑災善款管理上。政府可將收集得來的善款以信托基金形式管理。以避免內地一些貪官中飽私囊。而信托人應選取一些社會上以有信譽的名人。甚至是國際慈善組織的成員。
    總括而言,內地的改革不可能一步登天。但只要一步一步來必能成功。屆時眾人便可放心捐款了。

    1. 雖然本人十分同意吳裕勤同學在推行廉政方面的建議,可是要知道在中國設立廉政機構是十分之困難。你可知道中國有多少官員會貪污?你認為當政府要實施以上政策時會在多少人反對?確實,若然中國政府能實施固然好,但我認為可行性不大。

      1. 子建,以我所知,中國其實一直都有廉政部門,可是權力不大,執行層面窄,實際作用不大。而對於你認為大陸官員貪污者眾,反對者必多而為難以執行,我同意執行廉政有相當的難度。但我亦都認為凡事事在人為,昔日嘉興帝深知和珅黨羽眾多,難以清除,但他並無懼怕反而把其抄家,使一代大貪官倒台。東漢初年,新莽舊臣許多貪污腐敗,光武帝獎勵節操,十年間政治清明。當然改革不是簡單的事,每一個改革都花上一段長的時間,更需的是一份決心,打鐵還需自身硬,相信便是中央推行廉政的最重要條件

  2. 思考方向q2
    我十分認同吳同學的說法,首先過往(如:汶川地震)顯示中國內地捐款問題有一定的漏洞,有不少媒體指出內地官員貪污極其嚴重,即使市民捐款救災可是豆腐渣工程並沒有因此而停止,而且內地的中國紅十字慈善機構並不屬於國際慈善機構令到香港市民更加擔憂所捐的款項。不過,香港市民捐錢甚至參與賑災會更了解內地情,知道內地救災不公平、不公義的地方,有可能減低香港人的國民身分認同。

  3. 5A(19)
    自改革開放後,內地貪腐問題日趨嚴重,以港府援建的綿陽民族中學為例,在建後不久便宣佈拆除,改建高檔住宅,這些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打擊香港人的信心,令港人拒絕捐款。早前,北大教授孔慶東罵香港人是狗,使港人極度憤怒,觸發中港矛盾。可是我相信中港同胞同為華夏民族,不會受此影響。在每次天災報,港人每每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可見問題終究是內地政府的貪腐問題嚴重,令港人擔心善款不能讓災民受惠,而被內地官員挪用。因此我認為內地政府需更大力打擊貪污,解決問題,令十三傯人民受惠。

  4. 近年來,中港矛盾持續加劇,自孔慶東話港人是「狗」後,到國內市民來港搶購奶粉,都一直不斷地加深兩地互相之間的關系。直到近日,四川雅安出現大地震,大量的人民死於瓦礫中,亦有大少市民因災難後沒有足夠的食物而餓死,情況十分嚴重。就此同時,不少地區都發起務捐的行動,北京市政府為這件事捐出五百萬港元,而澳門則為事件捐出一億港元。現時,香港政府正考慮會否捐出金錢幫助受災人士,卻帶來不少反對聲音,正分折之:

    首先,中港矛盾加劇是其中一個因素令市民拒絕捐贈。由於近年來兩地關系開始變得緊張,香港的市民對內地的市民續漸幾得反感。而且,國內市民亦不停地在香港消費,直接影響香港貨物的供求,形成供不應求的現象。因此,大部分的香港市民都把整件事歸咎於內地市民,從而加深誤會。所以,當國內地方出現地震時,香港市民會認為這件只內地的事情,與香港無關,因而堅決拒絕捐款。

    其次,內地貪污情況嚴重,港人擔心捐贈的金錢未必能為受災的市民帶來直接的受益。由於,內地貪污情況嚴重早就人所共知,不少的官員會從不同的途徑貪取大量的金錢,而捐款就是他們其中一種途徑。正因如此,香港市民擔心所捐出的金錢將會被這批貪官化為鳥有。而且內地也沒有一系列的管制,不能確保金錢能全部地捐到受災的地區裹,國而提出反對。

    正正因以上各種的因素,令香港市民拒絕將金錢捐贈給內地。

    1. 對於你的回應我有一點想再補充.
      其實最可惜的是在五年前汶川地震後的倖存者.
      直到現在根本沒有受到接收過任何一處從香港捐款過黎的金錢
      居民大多住在比以往環境更差的地方居住.
      這無可否認是源於中國的貪污情況實在過份嚴重,
      區區一名地方官員就有幾億的金錢.
      從正常途徑根本無法賺取得到這筆巨額金錢。

      但我認為不單是中港矛盾的原因造成.
      其實香港人已經所謂的「跟風」現象也有一定的存在因素而令他們不捐款.
      例如:全球流行的影片如Harlem Shake:香港也隨之而跟住,人說什麼.他們就跟著做什麼.缺少了批判性思考,因此有可能容易比人影響到他們會否捐款幫助雅安的災民。

  5.   這幾年,中國都遇上不同的天災人禍,如08年的汶川地震或13年的雅安地震等,這都是中國不幸的事件。往往遇到甚麼天災,我地香港人都會不違餘力都捐款金錢支援災民重建家園,但是為何香港人對今次雅安地震反而沒有像上次汶川地震慷慨就義呢?藉著今次地震問題,反映出中國內地政府要在多方面應作出改革。
      首先從貪污問題方面,內地貪員貪污情況嚴重,根據資料顯示,上次汶川地震,香港捐贈的230億元來賑災,有大部份都被貪員逐少貪走,引致最多災民只得十多億元救援。這證明到內地的貪污問題嚴重。內地政府一定要加強監視資金的流向和提倡打擊貪污,因為如果把金錢還富於富,這會令貧富懸殊問題的差距加大;再者,打擊貪污可以令到市民或其他人開始信任中國政府的辦事能力。可見,當內地政府打擊貪污便是他們的一個大改革,而且可以令其他人對中國產生信任。
      然後在言論自由問題方面,內地政府在言論自由上應該作出改善。因為現時中國限制了市民的言論,例如拒絕面書的使用或者是當談及敏感的話題(六四事件)就會被河蟹,這產生了假和諧的局面。因此,我認為內地攻府應要開放言論自由,因為這可以有多個方法,如有網絡上呼籲民眾捐錢,可以擴大地區籌錢的範圍。加上,中國是個奉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地方,若對言論自由作出改革,一定是一個大突破。可見,若中國推動言論自由的主義,可以令市民有應有的權利,藉此對中國有所歸屬感,可能會出手捐款救援,而且推動網絡上的言論自由可以引起其他人關注,藉此伸出援手幫助。
      總而言之,我認為中國政府要作出改革才可以不令市民捐錢賑災反彈,因此政府要令市民對政府作出信任,而令他們放心捐款幫忙。

  6. 對於雅安地震,不少港人不但沒有如四川地震般熱心捐款,更有人發起不捐款運動,我認為這與近年中港矛盾或身份認同絕對有關係。

    首先, 相比起五年前四川大地震時港人熱心捐款至今天雅安地震港人冷酷對待捐款,我認為當中引至現今這個情況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五年間國內各種負面消息太多,當中有很多新聞都令到香港市民大為失望,例如接連不斷的貪腐事件、一個又一個維權人士遭到打壓等等事情都令到我們對於中國國民身份認同感下降,從而影響到我們對國內的價值觀和對國內關心程度,而這些結果都導致今天港人冷淡對待雅安地震捐款一事。

    除了因為五年間國內負面消息太多,而影響了我們捐款救災一事的關注程度外,我認為最近中港矛盾問題都是另一個主要的因素。部分反對捐款予雅安地震災區的市民表示,中國大陸的人來港搶奶粉、日用品、甚至是黃金,其富有情況實在是我們不能想像,因此根本不需要我們的捐款都能夠有足夠的金錢救災、重建等等事務,所以我們不需要捐款予災區。上述例子就好好值明了港人對雅安地震冷淡的另一主要原因為近年中港矛盾所導致。

    另外,正如我上文都提到國內貧污問題嚴重,5年前四川大地震,港府捐贈上百億給四川政府,但最近發現這些的捐款都不被國內政府所善用,部份以捐款所建造的樓房例如社區中心,住宅等竟然後來被政府拆毀用作其他用途,有些捐款去向更加是不知去向,而這個情況令到很多港人都對國內政府貧污問題引起關注,亦令到他們不再願意向國內災區捐款。

    然而,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這說明內地政府應從政治和体係方面上應作出改革。正如我上文所提到,大部分不願意向國內捐款的市民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國內貧污問題嚴重,國民擔心自已原意救助災民的捐款被濫用或者貪去,因此要內地政府應該要進行完整的政治上改革,減弱整頓國內貧污風氣,重新取得國民的支持,這才是解決的根本之道。

  7. (1)
    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是因為部分內地慈善組織過去一些不當作為,使人對捐助賑災猶豫,怕捐款賑災成為貪官污吏斂財的溫。現在如果要繞過體制去救濟災民,成本高、效率低,最終受苦的是災民。那麼,內地政府應該發揮領導和監督職能,讓民放心捐助,災民切實得益,賑災之後則應徹底檢討並改革現行制度。也就是說增加款項的透明度,讓所有捐得的錢都用得其所,再派人加以監督,這樣可以消除港人擔心捐贈的金錢未必能為受災的市民帶來直接的受益的顧慮;從而同時也打擊了貪污,可以令到市民或其他人開始信任中國政府的辦事能力。
    以上這麼的做法既可以博取香港的對中國政府的信任,同時也可向市民展現出中國政府廉潔無私的一面,那麼民間拒絕捐款的聲音應該也會有所減少。

  8. 對於今次四川雅安地震,不少港人不但沒有四川地震般熱心捐款,更有人發起不捐款運動,我認為這與近年中港矛盾和身份認同皆有很大關係。

       首先,在這次的地震,普遍港人的反應較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冷淡,更加出現拒捐現象,我認為這與部分香港人的國民身份認同感下降有關。近年來,有關內地政府官員的負面新聞不絕,在2009年,就發現有240名內地官員吞併公款。而且,在以往幾次的地震中,香港政府和市民都捐贈了不少善款,但善款的報告內地政府到現在仍未交到香港政府手上,捐款去向不明。有電視特輯指,汶川地震後,事隔多年,受到嚴重破壞的地區仍未重建。如此不透明的處理捐款香港人對內地賑災體制失去信心,更有不少猜測指捐款被內地官員吞併了。這令部分市民對內地政府反感,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感下降,又認為捐款最終只會落到貪官污吏手中,災民最終得不到應有的援助,決定不再捐款到內地,更加反對香港政府運用一億公帑捐予災區。由此可知道,內地政府的處事手法和貪污問題導致部分港人的國民身份認同感下降,從而拒絕捐款。

      其次,近兩年經常發生的中港矛盾也是港人不但沒有熱心捐款,更發起不捐款運動的原因。中港矛盾事件如D&G拒絕港人拍照的事件、內地教授孔慶東的言論、內地水貨客來港搶購奶粉引致的「奶粉荒」、還有內地人隨處大小二便的行為,都令港人深感不滿。這令普遍香港市民對內地人的印象轉差,因此前陣子,在互聯網上常常可看到香港市民發洩對內地人的不滿,稱呼內地人為「蝗蟲」、「強國人」,部分網民更會上載自己改編的歌曲,去表達自己的不滿並引起不少香港市民的注意和共嗚。當再有地震發生時,部分香港市民會因為內地人民在香港的所作所為(如炒樓,令樓高漲及惡劣的衛生意識)而選擇不捐款到內地。

      最後,對於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說明內地政府應在賑災體制上進行改革及嚴打內地官員貪污行為,以挽回香港市民對內地政府的信心。部分港人之所以不願意捐款,主要原因是因為內地政府使用捐款的過程不透明,以及內地貪污風氣嚴重,內地政府應該著手改革賑災體制,公開捐款的用途及去向,讓香港市民清楚知道自己的捐款能否真的落到災民手上。此外,更應嚴懲內地貪污的官員,改善貪污的風氣,最理想的處理方法是成立一個直屬中央的部門,專門調查官員貪污的證據,殺一儆百,挽回本港市民對內地政府的信心,同時亦令雅安災民得到更好的援助。

  9. 思考方向(3)
    近年,中港矛盾不斷加劇,內地市民來港搶購奶粉,甚至連日常生活用品也要搶購,令到不少本港市民感到憤怒。今日,四川雅安發生地震,不少地區立刻展開務捐行動,但是香港政府正考慮會否捐出金錢幫助四川受災人士,卻帶來不少反對聲音,原因如下:
    內地地方政府貪污情況十分嚴重,港人擔心捐贈的金錢未必為災民帶來幫助。擔心有不少款項會從不同的途徑被貪官使用。就從四川汶川地震看,當年本港捐款約有230億,照道理,應該有不少災民受惠,但實用正正相反,有不少災民並沒有得到幫助,而且汶川有學校遺址變成了豪宅區,有的變成了大型商城,這事件令人聯想起,地方政府把大部分款項來為自己賺錢,正因如此,本港市民擔心捐出的款項會被這些貪官所污。讓市民擔心不能確保款項能全部捐到受災災民,所以提出反對。
    以上因素,令香港市民拒絕將金錢捐贈給內地,但是與近年中國矛盾或身份認同有沒有關係,其實港人也十分關注災區情況,只是市民不信任地方政府才拒絕捐款。

  10. 近日,四川雅安發生大地震,掀起一連串的救災活動。而其中最備受爭議的是香港政府捐送一億往災區。不少市民對此反對,所持的理據大多是內地貪污問題嚴重、捐款給災民不能真正幫助災民等等。當然,亦有部分市民認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也是捐500萬元,香港無須捐1億。有見及此,我認為內地政府應在政治體制上作出改革。
    首先,中央政府應該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其中打壓貪官是首要的工作,中央政府可以效法香港成立廉政公署,加強對官員的監察,減少官員貪污的渠道和增加官員貪污被捕的機率,以警惕新晉的官員要廉潔。除此之外,中央政府亦可以增加更多與民溝通的渠道,這既可以更可以了解民生,亦可作為監察官員的媒介。然而,打壓貪官卻不宜從舊時查起,以免牽一發而動全身,破壞整個中央政府。應由成立廉政公署後,仍涉及或涉及貪污的官員才查辦,讓廉潔的政府逐漸成立。
    第二,我認為內地政府可以立例監慈善機構。是次民間對損錢賑災反彈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沒有可信賴的機構。有指一些慈善機構的行政費用過高,為此,我認為中央政府可以規限行政費用不能佔總收益10%。同時,我認為政府亦可以要求慈善組織每年把他們的帳目都最少交由一些國際認可的核數機構檢察,以證明那些慈善團體是值得信賴的、可以付託為救急扶危的組織,亦為大眾提供更多的捐款平台。

  11. 思考方向3
    我認為港人不但沒有如四川地震般熱心捐款更有人發起不捐款運動,這與近年中國矛盾或身份認同有關係,這是由於中國人因港幣貶値而來港大量消費令到香港整體貨品價格上升,從而增加香港人的開支付擔。而且中國人因貪香港人有嚴謹監測食品及貨物,令到香港出現奶粉荒及缺金飾情況,加上中國人經常在公共場所做出一些骯髒事情例如亂拋垃圾等,令到香港人更進一步不在意中國人因天災或人禍所發生的意外。
    加上中國貪污情況日溢增加,即使有港人想為中國人出錢幫助亦未能百分百把所捐出金錢能去到災民手中,故且港人發起不捐款運動。

  12. 5a09
    (3)對於近日雅安地震,不少港人不但沒有如四川地震般熱心捐款,更有人發起不捐款運動,我認為在中國矛盾或身份認同沒有關係,因為在過往的四川地震,華東水災,等等的天災人禍,香港都非常熱心捐款,捐助物資,甚至親身到當地做義工,幫助同胞脫離困境,雖然近年來,中港之間發生了許多事件令中港矛盾加深,例如:雙非孕婦,水貨客,搶金潮,港鐵事件等,但香港並不是因此而不捐助同胞脫離困境,只是根據事實,5年前的四川地震至今,災民仍未得到適當的安置和照顧,那當年的捐款又到了哪去呢?香港人不捐款的原因正是因為往往捐款後都被內地的貪官污吏中包私囊了,根本到不到災民手中,幫助不到他們的生活,所以另願不捐款,也不給貪官把捐款貪走。

    1. 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我認為港人之所以相較之前四川大地震損款少了是因為籌款款項沒有很大透明度,捐款者根本沒法查證款項的用途,而且還先後有中國內地官員挪用公款和貪污等新聞,使市民對捐款給中國內地災區失去信心,而這與中國矛盾或身份認同並沒有很大的關聯,但宜提出更多的理據來證明港人沒有如四川地震般熱心捐款與中國矛盾或身份認同完全無關.

  13.   四川雅安的7級地震,已造成多人死傷。中國紅十字會已發出了全國賑災募捐呼籲,而香港紅十字會緊急撥款100萬人民幣賑災。可是,不少港人不但沒有如四川地震般熱心捐款,更有人發起不捐款運動,當中的原因如下:

      首先,透明國際自1995年起每年發布的貪污感知指數評估,就世界各國民眾對於當地腐敗狀況的主觀感知程度予以評估及排名。清廉指數評分越高,意味著感知的腐敗程度越低。至2012的數據,中國的得分為3.9分,在全球排名八十,可見內地的貪腐問題十分嚴重。故此,很多香港人都十分擔心當中的捐款不知有多少是用在災民身上,如果大部分的善款都落在內地貪官的口袋裏,倒不如不捐款。他們亦認為
    當中國發生天災時,是貪官賺錢的好時機,導致他們大大失去賑災的信心,並覺得內地很多人的生活越來越豐富,但捐款卻越來越少,所以作為香港人都不需要捐款。
     
      其次,今次的雅安地震中,中國的大城市:北京和上海,他們的政府都只各捐了五百萬人民幣,從而顯得這兩個地方的政府都不完全相信四川市政府會將善款一一捐給當地災民,所以很多香港人認為香港政府絕對無必要捐出一億港幣來賑災,希望政府千萬不要再浪費市民的血汗錢,加上,上次的汶川地震過後,即使當地已經接受了無數的捐款,但是仍然興建一些不合規格的樓宇,故導致今次的災難造成多人死傷的結果。所以,部分香港人同意捐款給內低是多此一舉的行為。

      另外,在五年前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一名四川女官員回應香港人的愛心只是口頭上的,和實際行動表現一下,及再來關心他們,只是讓他們看一下。當記者想他們說香港人其實捐了很多金錢來援助,她便說沒有看見。由此可見,上次的四川地震中,對於香港人來說,絕對是前車可鑑,並對中國的制度失去信心,才導致今次的大災難中,捐款遠遠比上次的低。

      雖然香港已經回歸給中國,當內地發生任何天災人禍時,很應該伸出援手,而且,無論是那一個地方出現災難時,絕對是要本著「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加上不捐款是嚴重傷害中國人的自尊,破壞中港關係,破壞一國兩制。可是,當香港人知道自己捐的錢大部分都是落了貪官口袋時,而缺乏動力和說服力去捐款,這種心情是不難理解的。

  14. (1) 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這說明內地政府在哪些方面應作出改革?
    針對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我認為內地政府應在三方面作出改革.現在,我會在此講述自己的看法及作出詳細的解釋.
    首先,我認為在處理慈善款項上應作出改善和改革.在款項的處理上一定要有很大透明度,並且應加強數據的統計和上報工作上,定期在有關部門發表情報,對政府制度進行改革.若內地政府能做到帳目透明,會讓民眾更有信心損款到四川雅安,因為他們可以清楚明白所捐贈的款項會用在什麼地方,會否被中國內地官員私吞,並不是真正幫助災民,而是助長中國內地官員貪污.除此之外,政府加強數據的統計和上報工作,可令捐款者更有信心損款,顯得整個捐款程序更有規模,而公眾也不會對捐錢賑災反彈.
    其次,我認為應對內地官員作出嚴密監管.監察內地官員的職能,並對他們和慈善團體作出定期抽查.這樣除了可有效打壓內地官員貪污歪風,增加市民捐款的信心外,還可令他們更用心的工作,對整個振災處理上處理得更圓滑,使民間對捐錢賑災慢慢不覺反感,對內地官員的信心提高,並認為所捐贈的款頂真的可以幫助四川雅安的災民,不對捐錢賑災起反彈.
    再者,內地政府應好好對慈善團體作出監管.對公益慈善組織和體制進行改革,規定慈善組織帳目經得起國際檢驗,而且也應擬定促進慈善事業政策和監管在災區興建的社區建設.因為有些公益慈善組織可能會借籌款為由,從中獲利為實,令振災用的款項不能真正用在振災的用途上,若政府對慈善組織好好管理,讓市民對內地的慈善組織恢復信心,能使市民會樂意去捐款給災民,而且監管在災區興建的社區建設,除了使這些社區建設的安全合乎規格外,也能讓市民對內地政府恢復信心,令民間不對捐錢賑災作出反彈.
    最後,以上三方面是我認為內地政府必定要作出改革的,這樣不單可恢復民眾捐款給災區的信心,還可以有效提升自己國家的名聲,而且也可以真正幫助到四川雅安的災民,一舉三得,並且可以有效地舒緩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的問題.

  15.   救濟地震災民本來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這其實反映了內地政府仍有不足之處,結果引起反對的聲音。現說明內地政府應在「政治體制、慈善團體及賑災工作」這三方面作出改革。
    首先,政府應盡快解決官員舞弊的情況,才能使大眾更信任政府。在現今的中國,有些地方官員貪污腐敗,不但詐騙和欺壓內地居民而從中獲利,甚至連來自世界各地的救災捐款也中飽私囊。雖然國內也有反貪局,但它隸屬於檢察院,即意味着它會被有權勢的人暗中操控,結果反貪的工作效率低,貪污的問題未能改善,導致市民更加不信任整個政府。因此,中央政府應參考香港廉政公署,建立一個獨立的反貪污部門,這部門應直屬於國務院總理,並在地方政府之上,才能確保它不被強權欺壓,有效打擊貪污問題,重獲市民的信心,市民才會放心捐款救助災民。
    此外,檢查慈善團體也是內地政府應作出的改革。中國內地的有些慈善團體存在貪污,以中國紅十字會為例,它們不是正式的獨立私人機構,而是由政府掌管一切,即意味着它們可能藉着政府的幫助,暗中貪污舞弊,最近更發生郭美美及盧灣區紅會高額餐飲費等事件,更令人質疑慈善團體的信任,有些人更懷疑它們是否中飽私囊,膽心賑災的善款因缺乏監管,又被貪污奪去。因此,內地政府應加快改善慈善團體誠信的問題,例如規定慈善機構應有足夠的法例監管,並建立由第三方核數的獨立審查模式,以監視善款最終的走向,降低慈善團體貪污的可能性,令市民重燃救助同胞和賑災的決心。
    再者,為了燃起市民救助同胞的決心,政府應該從賑災工程作出改革。有些外來慈善團體由於不相信內地的慈善團體,所以打算直接各自前往災區幫助災民。然而,這對該區的道路造成交通阻塞,結果令雅安當地的救援工作受阻。而且災後的重建工作不善,以四川汶川大地震為例,有人發現災後的重建出現豆腐渣的建築工程,質疑政府所給的資金被建築商中飽私囊,誠信破產,大大打擊市民捐錢賑災的意願。所以內地政府應建立獨立的救災部門,專門負責救援工作、處理賑災物資以及災後重建工程,而且這屬於政府的獨立部門,政府亦經常監管這部門資金的去向,而且如果這部門能將來自各方的捐款,有效地使用在救災的工作上,重獲市民捐款的信心。
      總括而言,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是由於政府未能處理地方官員、慈善團體及災後建築商貪污舞弊的問題。如果政府能在這三方面作出改革,能重獲市民對整個政府的信心,較願意捐錢救助內地災民,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這問題也應解決。

  16. 思考方向一
    民間對捐錢賑災反彈,說明了內地政府有很多的不足,讓市民不信任內地的高官以及政府,也說明內地政府應作出改革,讓市民對政府回復信心。
    第一,應要改革公益慈善組織和體制。因為無論內地人、香港人對捐款予公益慈善組織均有意見,認為款項欠缺透明度,擔心善款運用不當,所以希望當局研議慈善組織的角色和職能,使它們的帳目能讓國際檢驗,讓我們認同它們是可以付託救急扶危的組織,而非官方的分支機構,對他們也能回復信心。
    第二,這次賑災信任危機,其實也是對貪污腐敗的反彈,好讓政府有對應之策,不讓貪汚的問題再次發生,如果有同類事件發生,便應適當的處理和處分,從而建立廉潔的政府。

  17. 相比起08年的四川地震,這次四川雅安地震所籌得的捐款款項明顯減少,很多港人都沒有捐款的念頭,有人呼籲不要捐款,我認為這情況跟內地的貪污問題及中港矛盾有很大關係。

      首先,很多港人不願意捐款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捐款的去向不透明,以及內地貪污風氣嚴重。2008年汶川大地震,該會收到各界數以十億元計捐款,但款項去向欠透明,,而且內地貪污問題嚴重,捐款的款項有可能被貪污的官員中飽私囊。2011年內地一女子郭美美自稱與中國紅會高層關係密切,在微博炫耀財富,亦使中國紅會的形象受創,市民對這感到失望,沒有信心。內地政府應該立下法例,公開捐款的用途及去向,令市民捐款能否真的落到災民手上。另外,應打擊內地貪污的官員,改善貪污的風氣,令市民對內地的賑災活動重拾信心。

      其次,近年中港矛盾加深,也是港人不但沒有熱心捐款的原因。內地人被稱為「蝗蟲」、「強國人」,都可以看出市民對內地人·的不滿。還有D&G拒絕港人拍照事件、孔慶東稱港人是狗、內地水貨客事件,令香港人對內地人反感。所以當地震發生,香港人就不再熱心地幫助內地。

  18. 香港市民捐錢參與賑災可多了解內地情很大程度上加強香港人的國民身分認同。香港市民捐錢甚至參與賑災促進兩地交流,互相交換地方的資訊,令港人更明白內地情況,可以加強香港人的國民身分認同。香港市民捐錢甚至參與賑災有助提升對內地的歸屬感。為國家付出金錢或物資上支援,與災民身同感受,從而加強香港人的國民身分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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